教育部司局函件
教语用司函〔2024〕6号
关于做好2024年五省区普通话普及率调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湖北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教育厅、语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准确掌握各地语言文字使用情况,为开展全国性语言文字使用情况专项调查积累经验,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在内蒙古、湖北、四川、西藏、陕西5省(区)开展普通话普及率调查工作,调查工作由我司统筹指导,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
请你省(区)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调查员组织,协助保证经费支持,与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做好对接协调,确保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及时总结经验成效、查找差距不足,为开展全国性调查提供经验借鉴,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联系人:语用所,袁伟,010—65592972,13718504891
语用司,薛强,010—66097031,18311012058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