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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宝鸡文理学院第27届“推普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4  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陕教函[2024]1013号)要求,为组织好我校“推普周”(9月16日至22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由冯飞龙任组长,王参军、冯森、董燕任副组长,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以及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

2.各单位成立“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推普工作;各班级设立推普员,负责本班的推普活动。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大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和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主题

加大推普力度,铸牢强国语言基石。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展开宣传,营造推普氛围。各单位要紧扣本届推普周总体要求和活动主题,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利用条幅、电子屏幕、校园广播、校园网站、公众号等宣传推普口号、主题和意义,提高推普工作的全员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强化双“基”作用,彰显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学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省级中华经典诵写讲基地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阵地作用和推普示范引领作用。推普周期间,利用各教学楼下公共电子屏、校园网站、广播站、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公众号等对教育部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陕西省优秀获奖作品进行展播,让优秀和经典引领广大师生坚定文化自信,提升个人语言应用能力。结合我校暑期推普调研和志愿活动成果交流学习,为区域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服务。

(三)立足自身优势,开展特色推普。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推普周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开拓创新,与院系、专业特色相结合,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多角度开展推普活动。增强学生语言能力和文化自信,创造良好的校园语言环境,力保推普工作的广泛性、持续性、实效性。

(四)启动自查专项,规范应用语言文字。面向全校师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项行动,由国家语言文字基地牵头,组织学校“啄木鸟”团队,深入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饭厅及公共售卖区域以及校园周边街区,检查错别字及语法不当之处,推进行业语言规范化,切实提升师生及群众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营造一个健康纯净的语言环境。

(五)发挥高校优势,全面助力社会发展。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在语言文字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坚守立德树人的根本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和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志愿服务乡村、中小学及社区等推普工作,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求。通过开展丰富多样活动,努力提高所在区域普通话普及质量、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

(六)强化目标意识,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各单位要以推普周为契机,积极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推广宣传,了解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向,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以实际行动推进建设语言文化强国,促进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在新时期的高质量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本届推普周活动的主题,根据各单位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突出宣传主题,组织形式多样、创意新颖的推广普通话活动,将活动与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相结合,在全校营造推广普通话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增加宣传互动性,提升宣传的集聚效应。

(三)严守各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举办简约、精彩、创新的推普宣传活动。

请各单位于9月23日(星期一)前将推普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图片、视频等)压缩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jwcsjjxk@163.com,以便学校开展活动总结。

联系人:李建鹏

电 话:3566215

宝鸡文理学院

2024年9月14日

抄送:校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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